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向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家级开发区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5-09-16 20:50:35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根据《河北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省政府部门向省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河北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省政府部门向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5个国家级开发区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下放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家级开发区实施行政许可公告如下。

  一、委托许可事项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管理委员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经营活动核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食品生产许可(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管理委员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定Ⅱ级[限RT、UT、MT、PT]Ⅰ级)、食品生产许可(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

  唐山曹妃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定Ⅱ级[限RT、UT、MT、PT]Ⅰ级)。

  二、委托许可实施范围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唐山曹妃甸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行政区域范围内。

  三、委托许可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有效。法律法规规章或委托方的上级机关对委托事项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此公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scjg.hebei.gov.cn/info/115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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