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0日,你区鼓屏路105号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福州市政府安委会《福州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榕安委〔2011〕14号)的有关规定,市安办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区严格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初稿)报市安办审核同意后,由你区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及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市安办。你区在结案后一年内要组织开展评估,评估情况要及时报市安办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联系人:郑辉,联系电话:0591-87505265
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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